一、游泳项目介绍
(一)游泳运动的特点与意义
游泳不仅是一项体育运动也是一项生存技能。游泳也是我国《全民健身计划》中倡导推广的主要健身项目,既能强身健体,还可以提高人们应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。游泳能提高肌肉力量、速度、耐力、弹性和全身各关节的灵活性,使身体得到全面、匀称、协调的发展。经常进行游泳锻炼能改善体温调节,增强机体代谢,提高肺活量,增强机体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,不仅可以缓解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的压力,还可以培养顽强的意志品质。
(二)游泳选项课的教学内容与预期目标
本课程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方式,以游泳运动为载体,传授游泳基本理论知识(游泳安全卫生知识等)、基本技术(蛙泳:熟悉水性、呼吸、腿部技术、手臂、完整配合等)、基本技能以及有效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锻炼方法。
本课程采用“程序教学法”和“互助教学法” ,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及其他辅助教学手段,使学生较好地领会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,同时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,注重因材施教,从学生的实际出发,使教学的深度、广度、进度适合每个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精神,使每个学生的运动技能获得最佳的发展,充分理解游泳运动的基本知识和锻炼价值,让学生真正掌握这一项求生技能和科学的锻炼方法。同时结合游泳教学特点,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、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驾御,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品质,为终身体育服务。
(三)游泳选项课的教学条件与设施
大学城校区设室外游泳场 1 座,配置 1 个深水池 50M*25M*(1.3M-1.75M;10 泳道)及 1 个浅水池 50M*25M*(1.3M-1.45M;10 泳道)。同时可以满足2-3个班100人左右教学活动。
(四)游泳选项课的教学团队
本课程经过多年的建设,已形成了一支知识及年龄结构十分优化的师资队伍,主讲教师共7人,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,具硕士学位6名,副教授2名,专业基础扎实,有深厚的教学功底,学术视野开阔,科学研究能力强,先后出版了2部相关的游泳教材及数几十篇学术论文。
二、游泳选项课主讲教师
1、梁超英,男,1960年生,学士,副教授,国家级救生员、国家级裁判。
2、符壮,男,1978年生,硕士,副教授,国家级救生员,国家级裁判。
3、程龙,男,1976年生,硕士,讲师,初级救生员,一级裁判员。
4、张晓敏,男,1980年生,硕士,讲师,高级救生员,一级裁判员。
5、黄益,男,1979年生,硕士,讲师,初级救生员,一级裁判员。
6、徐惠,女,1981年生,硕士,讲师,国家级救生员,一级裁判员。
7、邓小光,女,1987年生,硕士,讲师,初级救生员,一级裁判员。
三、游泳选项课的注意事项
为确保游泳教学期间学生生命安全,现明确告知参加培训学生的身体健康条件及课堂安全卫生管理规定,课前加强安全教育,树立安全意识,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。敬请各位学生仔细阅读。
(一)凡患有传染病、性病、皮肤病、心血管病、精神病、癫痫等疾病及其他不宜水上活动者,不宜报名游泳选项课程。如有隐瞒病史者,在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,学校概不负责。
(二)备好游泳用品:泳衣裤、泳镜、泳帽、毛巾
(三)上课流程:游泳池门口集合(课前十分钟)——教师进行考勤——更衣室(更换泳衣裤、淋浴、戴好泳帽镜、放置好随时物品和鞋)——通过式浸脚消毒池(光脚)——陆上准备活动——下水练习(指定的教学区域内)——课后点名、总结、清场。游泳课实行封闭教学,迟到的学生必须经任课老师同意方可上课。
(四)严格遵守游泳课堂安全卫生管理规定。如上课不听教师指挥,违反安全卫生行为,所造成的安全事故,学校概不负责。
1、进入游泳场请注意防滑,禁止跑步、追逐打闹。
2、注意个人卫生,下水前必须淋浴,光脚过浸池,禁止在池内随意吐痰、便溺。
3、学生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要充分,未经教师允许严禁私自下水。
4、必须在指定的教学水域内练习,不得擅自进入深水区。
5、严禁推人入水、跳水、潜泳、做压泳道线等危险动作。
6、学生起水离队时须经教师同意,归队时须向教师报告后才可下水。
7、按教师安排的内容进行练习,要结伴练习,互帮互学,互相提醒。
8、上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报告,游泳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,应迅速报告教师并上岸休息。
9、过饱过饿、身体疲惫时、女生生理期都不适宜游泳。
10、下课讯号发出后应及时上岸,严格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。
11、游泳池周边救生用具不得任意挪动,爱护公物,节约用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