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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身房管理守则
2015-06-24 22:10  

为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科学、、卫生、文明的锻炼环境,维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并使其拥有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状态。现对该场所制定以下管理守则:

1:健身房室教学和运动队训练场所,非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进入。

2:因健身房地面铺地毯,凡进入必须脱鞋或换上干净的软底鞋类。

3:进入健身房锻炼必须爱护健身房内每一件运动器械,不得抢夺或乱丢器械,做到小心轻放,用完归还原位。
4:注意健身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,做到合理使用器械,切忌暴力和不科学地使用器械,5:凡损坏者照价赔偿,有意损坏者,除赔偿罚款外,还要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。
6:健身房内不准大声喧哗、打闹、追逐,健身活动的人员必须加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,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。
7:健身房内严禁吸烟,不得随地吐痰,不得乱丢果皮纸屑、吃口香糖,不准在墙壁上乱打印记,不得带有色饮料,不准触摸,碰撞镜子及将汗水檫到镜子上等不文明行为。
8: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9:教学训练活动结束后,在教师的指导下整理号器材,关好门窗,随手关灯。
10: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,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者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或罚款,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广东工业大学体育部体育场馆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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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:tyb@gdut.edu.cn,电话:39322910(党政办公室),39322921(场馆中心)
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体育学院(邮编:51000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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