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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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径场管理守则
2015-06-24 21:57   体育部

一:中心田径场采用封闭管理,定时开放。以学校规定的教学时间为准,在教学时间禁止非教学人员进入场地。课外期间学生及教师凭学生证及工作进入场地。外来人员不得进入。非开放时间不得钻、攀越围栏(门)进入场地。

二:中心田径场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、课外活动、运动队训练、体育竞赛的场所。爱护运动场人人有责,凡进入塑胶运动场活动者,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、设备。

三:进入场地必须穿着运动鞋,进入天然草坪场地须穿足球鞋,跑道内不得穿高跟鞋、0.5CM以上的钉鞋。

四:场内严禁进行滑轮及滑板,严禁各类车辆进入,严禁堆压重物,严禁拖拉各类硬物。

五: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废物,进入场地不得携带食品,饮料空瓶等废弃物必须放入指定地点。严禁携带口香糖进入场地,场内严禁吸烟。严禁携带有机溶剂等化学溶剂等化学品和其他火种进入场地。

六:严禁在跑到区投掷标枪、铅球、铁饼等硬重物,禁止在跑道区做球类活动,禁止向主席台、四周围栏踢球。

七:一般活动请逆时钟方向跑,并请使用五、六、七、八跑道,内道请勿使用,以维护跑道使用。

广东工业大学体育部体育场馆管理中心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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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:tyb@gdut.edu.cn,电话:39322910(党政办公室),39322921(场馆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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