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推动我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发展,营造“人人参加体育锻炼,人人喜欢体育运动,终生离不开体育”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,丰富课余生活,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,根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和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、《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》以及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会议决定的精神,积极响应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和团中央“积极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”的号召,特举办2024年广东工业大学运动会。
一、主办单位
广东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
体育学院
工会
三、参赛单位
1、教职工比赛项目由校工会组织、实施。
2、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(研究生按专业所属学院报名)报名参赛。
四、比赛日期与地点
2024年11月1-2日(星期五、六),大学城校区中心田径场
五、比赛项目
1.田径项目
(1)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、实心球、立定跳远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
(2)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、实心球、立定跳远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
(3)混合组:4×100米接力(2男2女)、4×400米接力(2男2女)
2.团体项目(竞赛规程见附件)
(1)篮球运球接力
——每队上场人数为10人(5男5女)
(2)足球运球绕杆接力
——每队上场人数为10人(8男2女)
(3)排球垫、传球接力
——每队上场人数为6人(4男2女)
(4)拔河
——每队上场人数为20人(15男、5女)
(5)集体跳绳
——每队上场人数为12人(包括摇绳2人)(6男6女)
六、参赛办法
1、凡在本校正式注册、在籍在读的本科生、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,并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2、各单位田径项目每人限报2项(田径接力项目除外),每队限报4人,每名运动员不能兼报田径项目和团体项目。
3、田径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一队,每人限报1项。赛前确认受伤的接力队员允许更换。同一项目的接力队员必须统一服装,否则不予比赛。
4、团体项目各学院限报一队。比赛前和比赛中,允许申请更换确认受伤的参赛队员。
5.报名不足三人的项目,取消该项目的比赛,由大会编排组通知有关学院,改报其它项目。
6.报名参加1500米、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的运动员,必须经过校医院的心电图检查(统一安排),合格后方可参赛,检查费用由体育学院承担。
七、报名办法
(1)各学院须组织院运会或选拔赛,公开选拔参赛名单,并由各学院学生会统一报名,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。
(2)报名时间、报名方法
报名时间:10月18-20日,提交参赛名单后,不得更改。
报名方法:采用线上报名,具体报名方法另行通知。
各单位报领队一名(必须是学院领导)、教练一名、工作人员一名(需提供手机号码,以便联系)。
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没有任何不适或疾病(包括先天性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脑血管疾病、心肌炎、冠状动脉病、严重心率不齐、糖尿病、以及其它不适合激烈运动的疾病)。
运动员报名参赛则将视为自动确认个人健康状况良好。
八、竞赛办法
1.田径项目采用中国田径协会颁布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团体项目竞赛规则见附件。
2.男子跳高起跳高度1.40米;女子跳高起跳高度1.00米;男子铅球重7.26公斤,女子铅球重4公斤;实心球重2公斤。
3.100米按预赛成绩取前八名进入决赛(参赛人数少于8人直接进行决赛)。
4.100米采用预、决赛两个赛次;其它径赛项目一个赛次,按比赛成绩判定名次。
5.各项目参赛人数(队)等于8人(队)或不足8人(队)时,以实际参赛人数(队)减一录取名次。
6.男子5000米、女子3000米项目设关门时间,男子5000米关门时间为25分钟,女子3000米关门时间为20分钟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单项比赛名次
各单项录取前八名,给予奖励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记分(田径接力、团体项目均按双倍记分),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,无下一名次。
(二)团体总分及录取名次
1、团体加分:
(1)2024年,在校运会召开前按要求举行过学院运动会、选拔赛的单位(提供秩序册、成绩册、颁奖照片等),团体总分加30分。
(2)凡报名参加2024年广东工业大学首届体质健康测试大赛的团体赛(2024.06.01)的学院,团体总分加30分。
2、团体总分计算:各单位在各项目的得分的总和。团体总分取前八名给予奖励。总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,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余类推。
3、纪录加分:破校纪录加10分(实心球、立定跳远、男女混合接力、团体项目类比赛属本校增设项目,不设成绩纪录)。
(三)体育道德风尚奖
在所有参赛队中根据评审条件(比赛成绩、参赛人数及比例、赛风赛纪、广播稿件、现场人数及展板等)评出8支队伍授予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称号。
十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。
附件:学生团体项目竞赛规程
广东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24年9月18日
补充规定
一、检录
1、径赛项目按规定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,检录处设在田径场走廊北段,运动员必须按时到检录处检录,检录后不得离开检录处,由检录裁判员带到起点参加比赛。
2、田赛项目按规定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到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和参加比赛。
二、运动员
参加竞赛项目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,号码布佩带在胸前,未带号码布者不得参加比赛。径赛项目的预赛与分组决赛的道次和组次由大会抽签排定。
三、起跑
400米及以下的各项径赛(包括4×100米接力和4×400米接力)的起跑都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。
四、处罚
为提倡精神文明、严肃纪律、端正赛风,对弄虚作假、不服从裁判判罚、冒名顶替参加比赛者取消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五、申诉与抗议
1、对运动员参加比赛的资格提出抗议,应在比赛开始前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,如比赛开始前未能圆满解决,应允许该运动员“在抗议下”参加比赛,待最终裁决。
2、抗议涉及某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,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告后30分钟内提出。大会组委会应负责将所有成绩宣告的时间记录下来。向仲裁委员会的申诉应采取书面形式,由代表该运动员的单位负责人签名。